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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調整到每月1400元、1250元,上調幅度分別為16.7%、16.8%本報訊 (記者 唐澤文)6月27日,記者從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7月1日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將調整為1400元、1250元,上調幅度分別為16.7%、16.8%;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將調整為每小時14.6元、13.2元,上調幅度分別為15.9%、18.9%。這是成都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相關因素變化情況,第12次上調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考慮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地區經濟差異、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物價上漲等實際情況,調整了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方案。7月1日起,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片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等14個區、縣將執行1400元/月、14.6元/小時的標準;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等7個縣(市)將執行1250元/月、13.2元/小時的最低工資標準。
  (原標題: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7月1日起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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